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审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二审稿时建议 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中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发布日期:2024-01-03   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401/t20240102_434016.html   浏览:653
2023年12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二审稿进行分组审议。
  与会人员普遍认为,草案二审稿充分吸纳突发事件应对管理的实践经验,总体设计合理,对规范和加强突发事件的应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有效的法治保障。
  在张勇委员看来,草案二审稿中增加有关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是一大亮点。他指出,本法相关规定既要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做好衔接,也要结合突发事件应对管理的特点和重点问题作出专门规定。目前,草案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和第八十五条对因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需要对个人信息的获取、用途及销毁作了规定。建议进一步明确此前一些突发事件中已经获取的个人信息按照同样的规定妥善处理,以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中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
  草案二审稿第四十条第三款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徐辉委员认为,当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越来越多,强调这一点非常必要,但还应强调在突发事件中应当为社会力量应对突发事件发挥作用,提供必要帮助和支持。

  于忠福委员注意到,草案二审稿第四十条对应急救援骨干力量、专业力量、社会力量相关队伍建设分别作了明确。他建议增加“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备案制度,定期向社会进行公示”的内容,这样既便于政府掌握社会救援力量的底数,统一高效指挥,也便于社会救援快速响应,协助群众开展自救等工作。(赵晨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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