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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忠梅:生态环境法典已列入立法规划

发布日期:2023-11-27   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311/t20231123_433117.html   浏览:737
11月17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论坛(2023年·经济学):黄河生态文明国际论坛在济南开幕。论坛以“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面建设美丽中国”为主题,旨在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以黄河文明筑牢中华民族根与魂贡献生态文明智慧和力量。
  大会主旨演讲环节中,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十七届中央副主席吕忠梅以“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命题与环境法治发展为题进行了发言。
  如何从法学角度理解“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内涵?吕忠梅认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立足于构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强调价值追求在于“和合”、在于可持续发展,“这是一种超越了中西方传统哲学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原创性贡献,为我们重新认识、界定法律上的人与自然关系,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引。”
  吕忠梅阐述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法治实践要求。“‘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实践的命题,创新的法学理论要将它转化成具体的法治实践。”首先是加强生态环境立法,促进生态环境立法体系化,她指出,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公布的立法规划当中,已经把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列入了一类项目,并正式启动了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的编纂。“同时,还计划制定10部左右新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在已经有了34部法律的基础上,通过编纂法典,补齐立法空白,来完善立法体系。”二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来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执行力,包括综合执法改革继续推进、继续落实政府环境责任、加快构建多主体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积极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专业化,“我国已经建立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庭,现在最新的数据是有286个。这是世界上一个国家从更高人民法院,到最基层的市级法院全覆盖的环境资源的审判体系。”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继续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的同时,加快构建多元解纷机制。
  “最后,我们要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法治素养。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没有人是旁观者、局外人和批评家,充分发挥公民自治作用,让环境法治建设转化成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李睿)
编 辑: 刘海滨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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