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
《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应急〔202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反映自然灾害和救援救灾工作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有关要求,我部对原《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国家统计局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3/24/5494878/files/a799ab71435b4d89a98941b1dc746057.pdf
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3/24/5494878/files/3fc3de5ce27545a1bd639c17840e5f70.pdf
应急管理部
2020年3月8日